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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市南分局监督核技术利用单位对Ⅲ类射线装置工作人员进行考核
据生态环境部2021第9号《关于进一步优化辐射安全考核的公告》要求,仅从事Ⅲ类射线装置销售、使用活动的工作人员无需参加集中考核,由核技术利用单位自行组织考核。市南区组织辖区核技术利用单位对销售、使用Ⅲ类射线装置工作人员进行自行考核。
核技术利用单位对仅从事Ⅲ类射线装置销售、使用的辐射工作人员自行组织考核时,试题包括法律法规、基础知识、医用Ⅲ类射线装置、非医用Ⅲ类射线装置四部分,全部题型均为客观题,包括单项选择和多项选择题。
据悉,已参加集中考核并取得成绩报告单的,原成绩报告单继续有效。自行考核结果有效期五年,有效期届满的,应当由核技术利用单位组织再培训和考核
核技术利用单位对仅从事Ⅲ类射线装置销售、使用的辐射工作人员自行组织考核时,试题包括法律法规、基础知识、医用Ⅲ类射线装置、非医用Ⅲ类射线装置四部分,全部题型均为客观题,包括单项选择和多项选择题。
据悉,已参加集中考核并取得成绩报告单的,原成绩报告单继续有效。自行考核结果有效期五年,有效期届满的,应当由核技术利用单位组织再培训和考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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